[] [] [] 发布人:向博学习网 发布日期:2021-05-14 共1508人浏览过

浙江大学金融|经济专业同等学力申硕士学位报名招生简章|在职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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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学校官方为主)

经济学院源于1897年的求是书院和育英书院,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和学术文脉。1929年,之江大学设立经济学系,这是中国大学最早创办的经济学系之一,此即浙江大学经济学科的发端。1999年,在原浙江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学院、原杭州大学金融与经贸学院基础上,组建了新的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学院秉持“求是创新”校训和“执善向上、经世济民”办学理念,努力建设成为国内领先、世界知名的一流学院。

在国际著名大学和学科排行榜中,浙大经济学科在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2020年大学排行榜上位居全球第50位,位列中国大陆地区第3。在英国QS世界大学2019年学科排名中,浙大经济学与计量经济学、会计与金融学科两大学科,双双进入世界前100名,是中国大陆地区五所进入前百的高校之一。在2019年ESI排名中,浙大经济与商业学科首次进入全球前1%。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理论经济学为A类学科,在国内并列第5。

学院现有经济学系、金融学系、财政学系、国际经济学系、劳动经济学系等5个系,拥有8个研究所、16个研究机构。现有在编教职工124人,其中,教授34人,副教授46人,百人计划研究员11人,讲师16人。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培育),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本科专业。

经院名师荟萃,现有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2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2人、国家 “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全国“四个一批”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其他国家级高层次人才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5人,浙江省特级专家1人。

学院现有在校生1700余人,其中本科生1000余人(攻读学位的留学生300余人),硕士生500余人,博士生200余人。每届毕业生近五百人,为政府、企业、高校等各行各业培养了众多优秀的经济学人才,其中本科毕业生海内外深造率高达65%以上。

学院重点发展“三新”研究方向(即新经济、新贸易、新金融),已经逐步成为学院特色学术品牌。近年来,学院教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6项,发表权威刊物论文44篇、SSCI论文162篇、一级刊物论文400余篇,出版著作100余部,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40余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近40项。学院搭建各类符合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的重大科研创新平台,与哈佛大学教授、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马斯金合作成立“马斯金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与浙江省商务厅共建“浙江省新时代自贸港研究院”。


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适应新时代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具备坚实的经济学、金融学和管理学基础知识,能够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趋势,了解国内外最新动态,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开拓精神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胜任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经济管理、经济运行分析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培养方式

1、课堂集中线上+线下学习;

2、周末授课,如遇节假日顺延。

专业方向

金融专业、应用经济学专业

招生报名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注: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可申请参加课程学习;

学习年限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八年内完成两个阶段的学习。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可授予应用经济学硕士学位。

二、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完成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三、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


申请步骤

一、在每年规定时间(通常为三月份)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同力统考→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

二、联系学院同等学力申硕办(后附联系方式),获取并亲笔填写《同等学力人员修读研究生课程申请表》;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证件、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半年内免冠一寸近照两张;缴纳相关课程学习费用。

报名方式

1、索取并填写同等学力申硕班登记表;

2、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证件、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3、提交3张1寸免冠蓝底彩照;

4、缴纳相关学习费用;

颁发证书

1、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学院发课程合格证明材料。

2、申请硕士学位者,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规定》要求,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每年5月份统考的经济类综合水平及外语水平(两门)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按照学校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流程,完成各项申请工作,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可授予应用经济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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