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大学在职博士报名条件|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招生
部分学校已经停止在职博士(同等学力)项目,具体的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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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是一所拥有百余年办学历史,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一流学科建设以及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一百多年来,学校在治水兴邦的奋斗历程中发展壮大,被誉为“水利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摇篮和水利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学校在南京市、常州市设有西康路校区、江宁校区和常州校区,占地面积2462亩。
河海大学源于1915年由近代著名爱国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创办的河海工程专门学校,是中国第一所培养水利人才的高等学府,开创了中国水利高等教育的先河。张闻天、沈泽民等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在河海求学,并从这里走上革命道路。1924年与东南大学工科合并成立河海工科大学,1927年并入第四中山大学土木工程系(后历经江苏大学工学院土木系、中央大学工学院水利组、中央大学水利系、南京大学水利系等多次更名)。1952年,南京大学水利系与交通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的水利系科以及华东水利专科学校组建华东水利学院,钱正英为首任院长。1960年,学校被中共中央认定为全国重点高校。1985年恢复传统校名“河海大学”,邓小平同志题写了校名。
学校设有水文水资源学院、水利水电学院、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环境学院、能源与电气学院、信息学部、力学与材料学院、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农业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海洋学院、理学院、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系、河海里尔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等专业院系和大禹学院(拔尖人才培养学院)、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截止2020年9月,各类学历教育在校学生54478名,其中研究生18813名,普通本科生20165名,成人教育学生14201名,留学生1299名。
学校现有教职工353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540名,博士生导师596名;现有院士4人(其中外籍院士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6人,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者5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0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0名,入选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等省级人才计划培养对象逾300人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群体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创新团队6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省级创新团队22个。
学校是国家首批授权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高校之一。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2个学科入围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工程学、环境/生态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地球科学、农业科学等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水利工程学科以优异成绩获评A+;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2个学科位列位列A-,跻身全国前10%;马克思主义理论、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3个学科获评B+,位列全国前20%。拥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10个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16个博士后流动站。共有40个学位授权点,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9个学科门类,其中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63个本科专业。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务实重行的教育传统,培养了25万余名毕业生。学校以“宽基础,强实践,重创新”为导向,大力推进一流本科建设,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73项,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4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学科专业5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4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3个,建成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3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7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9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2门。2012-2019年教师教学竞赛总成绩位列全国第18名,2019年学生学科竞赛总成绩位列全国第33名。研究生教育以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优秀人才为目标,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深化,培养质量持续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在江苏省2019年度研究生教育工作综合评价中获评A等。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
学校坚持“四个面向”,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打造高层次科研创新平台,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行业需求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学校拥有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8个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和4个江苏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以保障国家水安全为己任,聚焦大江大河治理和水资源综合利用与开发,紧密结合三峡工程、南水北调、西南水电开发、引江济淮等重大工程建设管理,承担了一大批国家层面重点、重大研究计划和重点、重大工程科研项目,实现一系列引领性、原创性和标志性成果产出。2010年以来,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30项,部省级科技成果奖700余项。
学校大力实施国际化战略,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学校是国家首批授权可授予外国留学生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高校,已为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培养了数千名各类人才,与30多个国家(地区)的100余所大学、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在学生联合培养、学位联授、中外合作办学和科学研究等方面进行实质性合作。学校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拓展海外办学,服务企业国际化战略,加强人才定制化培养,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我国海外工程企业提供科技支持和人才支撑。
迈进新时代,奋斗新征程。河海大学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艰苦朴素,实事求是,严格要求,勇于探索”的校训精神,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贯彻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提升治理能力,深化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朝着世界一流特色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昂首迈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近五年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两篇,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论文及科研成果奖励的界定参照学院及各学位分委会有关博士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
未满足上述全部条件者,原则上不接受其申请。
二、报考流程
报考流程分为为个人申请、资格审核及面试、复审、评审委员会评议和录取阶段。
(一)个人申请
申请前查看学院同等学力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并提前自行联系导师,导师同意接收后方可报名。导师联系方式见各学院网站或咨询各学院,咨询电话见本网站“联系方式-各学院(在职学位)”。
个人申请分两个步骤:
1. 网上报名
报名流程:登录学校报名网“服务系统”栏中的“同等学力硕博报名”,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注意“考试方式”必须选择“同等学力博士”。(特别提示:不需要网上交纳报名费)
2. 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材料说明:
部分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5)项按照《同等学力博士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1)格式要求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证书、证件、能力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
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该表见附件2,表中需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由本人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人事部门在照片上加盖公章。表中共需要三封推荐意见,其中一封为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的接收意见,另外两封为专家推荐意见(一名为本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另一名为学校非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
现场确认前应完善表中各项内容,完成所在单位及报考学院(学部)的审批手续。
(2)本人硕士学位证书及学位证书“认证报告”(本校毕业生由学校直接认证),认证办法如下:
●国内学位认证流程:登录学位网(www.chinadegrees.cn)-中国学位认证。
●境外学位学历认证需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
特别提示:学位认证周期较长(一般20个工作日以上),请提前准备。无认证报告不予录取。
(3)硕士毕业证书
(4)硕士课程成绩单
(5)身份证
(6)科研成果获奖的证书
(7)近五年公开发表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
(8)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书
特别提醒:
考生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对于在申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远取消其报考博士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二)资格审核及面试
日期:(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的招生工作方案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或组织面试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确定初步录取名单。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要求和学校校园封闭管理的实际情况,为了保证有关教师和管理人员及申请人的身体健康,参加学院组织的的资格审核及复试工作,需要进入校园时,请提前与各相关学院或者指导教师联系,办理访客入校申请手续。
(三)复审(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初步确定录取的考生,于学校规定的日期内携带上述材料(1)-(8)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校进行现场确认。(硕士成绩单提供一份原件即可)
日期:(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身份证件、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及其他材料的原件用于查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和《资格审查表》用于归入个人档案,材料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排列。
(四)评审委员会评议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并提出建议录取名单。研究生院报学校领导批示后录取。
(五)录取相关事宜
经学校批准录取后,研究生院向被录取人员邮寄《录取通知书》、《协议书》(一式两份)和《报到须知》。申请人持《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大学办理报到手续,缴纳学费以及复试费。报到及课程学习相关事宜参照随寄的《报到须知》。
三、培养方式及学费
(一)公共学位课培养方式为不脱产,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阶段性集中学习;其他课程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二)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收费标准的通知”
(四、学位授予
(一)在成绩有效期内,达到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科研成果获得我校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者,且为主要获奖者(有个人获奖证书),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进行学位申请。学校认定的省部级奖励包括:
(1)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2)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登记审批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
(http://www.nosta.gov.cn/web/detail.aspx?menuID=34&contentID=266,以各学院认定范围为准)。
(二)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博士学位属于研究生非学历教育,获得学位者只颁发博士学位证书,不颁发博士毕业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按时到校上课,否则将不予受理。
(二)在校学习期间,食宿自理。
我校将依据国家政策、办学理念及学科特点等因素综合考虑,适时调整同等学力博士招生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