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在职博士报名条件|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招生
部分学校已经停止在职博士(同等学力)项目,具体的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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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同年9月10日,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湘潭大学”校名,并亲切嘱托“一定要把湘潭大学办好”。1974年,邓小平、李先念等中央领导同志批准湘潭大学复校。1978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16所文理工综合性重点大学之一。1981年,学校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复校以来,华国锋、江泽民、李鹏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对学校的建设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与亲切关怀。2018年9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作出重要批示,希望湘潭大学扎根伟人故里,努力把学校办得更好、更有特色。
建校以来,湘潭大学综合办学实力与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在《泰晤士高等教育2020年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居内地高校第43位,并成为国内为数不多同时进入THE、USNEWS等权威国际大学排行榜的高校之一。学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3个学院、教学部,学科覆盖文、史、哲、理、工、经、管、法、艺等9大门类,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等4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7个学科进入2021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5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10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培育学科,4个国防特色学科;有1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10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学校拥有1个国家应用数学中心、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有2个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旅游局中国红色旅游创新发展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有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3个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和2个湖南省专业特色智库;有4个教育部创新团队,5个湖南省自科基金创新研究群体,3个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创新团队,8个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是首批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首批湖南省高校知识产权中心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51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超过76%;有留学经历的教师达25%。汇聚了包括中国工程院双聘院士5人,“万人计划”人选4人,长江学者7人,国家杰青、优青基金获得者4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7人,全国模范教师4人,全国优秀教师6人,国家教学名师4人,冯康科学计算奖获得者1人,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1人,全国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1人,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1人等一大批高水平师资和科研队伍。
学校近年来国家级项目立项成绩突出,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数位居全国高校前24名左右;SCI、EI论文发表数居省属高校前列;社科论文人大复印资料转载量和综合指数进入全国高校前3%;7个智库入选中国首批智库索引名单(CTTI)。科研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部省级以上奖励120余项。建有院士工作站、创新研究院等高层次产学研基地,近五年签订产学研合作项目1600余项,授权专利1613件。
学校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32628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7155人。拥有3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是“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单位、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建校以来,累计培养近31万毕业生,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校友,为国家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在国际国内的影响日益扩大,先后与美国、英国、日本等20多个国家近60所高校和科研机构构建合作交流平台,开展了30多个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建有西班牙莱昂大学孔子学院和乌干达麦克雷雷大学孔子学院。学校是教育部“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中方入选高校。
“韶峰高,湘水长,人文胜地科教殿堂……”。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对湘潭大学重要批示精神,弘扬牢记嘱托、艰苦创业、追求卓越的湘大精神,扎根伟人故里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加速推进“双一流”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近五年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两篇,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论文及科研成果奖励的界定参照学院及各学位分委会有关博士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
未满足上述全部条件者,原则上不接受其申请。
二、报考流程
报考流程分为为个人申请、资格审核及面试、复审、评审委员会评议和录取阶段。
(一)个人申请
申请前查看学院同等学力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并提前自行联系导师,导师同意接收后方可报名。导师联系方式见各学院网站或咨询各学院,咨询电话见本网站“联系方式-各学院(在职学位)”。
个人申请分两个步骤:
1. 网上报名
报名流程:登录学校报名网“服务系统”栏中的“同等学力硕博报名”,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注意“考试方式”必须选择“同等学力博士”。(特别提示:不需要网上交纳报名费)
2. 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材料说明:
部分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5)项按照《同等学力博士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1)格式要求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证书、证件、能力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
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该表见附件2,表中需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由本人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人事部门在照片上加盖公章。表中共需要三封推荐意见,其中一封为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的接收意见,另外两封为专家推荐意见(一名为本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另一名为学校非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
现场确认前应完善表中各项内容,完成所在单位及报考学院(学部)的审批手续。
(2)本人硕士学位证书及学位证书“认证报告”(本校毕业生由学校直接认证),认证办法如下:
●国内学位认证流程:登录学位网(www.chinadegrees.cn)-中国学位认证。
●境外学位学历认证需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
特别提示:学位认证周期较长(一般20个工作日以上),请提前准备。无认证报告不予录取。
(3)硕士毕业证书
(4)硕士课程成绩单
(5)身份证
(6)科研成果获奖的证书
(7)近五年公开发表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
(8)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书
特别提醒:
考生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对于在申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远取消其报考博士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二)资格审核及面试
日期:(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的招生工作方案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或组织面试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确定初步录取名单。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要求和学校校园封闭管理的实际情况,为了保证有关教师和管理人员及申请人的身体健康,参加学院组织的的资格审核及复试工作,需要进入校园时,请提前与各相关学院或者指导教师联系,办理访客入校申请手续。
(三)复审(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初步确定录取的考生,于学校规定的日期内携带上述材料(1)-(8)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校进行现场确认。(硕士成绩单提供一份原件即可)
日期:(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身份证件、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及其他材料的原件用于查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和《资格审查表》用于归入个人档案,材料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排列。
(四)评审委员会评议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并提出建议录取名单。研究生院报学校领导批示后录取。
(五)录取相关事宜
经学校批准录取后,研究生院向被录取人员邮寄《录取通知书》、《协议书》(一式两份)和《报到须知》。申请人持《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大学办理报到手续,缴纳学费以及复试费。报到及课程学习相关事宜参照随寄的《报到须知》。
三、培养方式及学费
(一)公共学位课培养方式为不脱产,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阶段性集中学习;其他课程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二)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收费标准的通知”
(四、学位授予
(一)在成绩有效期内,达到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科研成果获得我校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者,且为主要获奖者(有个人获奖证书),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进行学位申请。学校认定的省部级奖励包括:
(1)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2)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登记审批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
(http://www.nosta.gov.cn/web/detail.aspx?menuID=34&contentID=266,以各学院认定范围为准)。
(二)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博士学位属于研究生非学历教育,获得学位者只颁发博士学位证书,不颁发博士毕业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按时到校上课,否则将不予受理。
(二)在校学习期间,食宿自理。
我校将依据国家政策、办学理念及学科特点等因素综合考虑,适时调整同等学力博士招生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