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在职博士报名条件|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招生
部分学校已经停止在职博士(同等学力)项目,具体的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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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
深圳大学198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肩负着为特区培养人才和为国家高等教育改革探路的光荣使命。中央、教育部和地方高度重视深圳大学建设,组织北大援建中文、外语类学科,清华援建电子、建筑类学科,人大援建经济、法律类学科,一大批知名学者云集深圳大学。建校伊始,学校在高校管理体制上锐意改革,在奖学金、学分制、勤工俭学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率先在国内实行毕业生不包分配和双向选择制度,推行教职员工全员聘任制度和后勤部门社会化管理改革,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做出了重要贡献。
建校38年,深圳大学秉承“自立、自律、自强”的校训,紧随特区,锐意改革、快速发展,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了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以及多层次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体系,形成了“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的办学特色,培养了20多万各类创新创业人才,95%以上扎根粤港澳大湾区,为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深圳大学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发展战略,成为内地进步最快的大学之一,综合实力得到全面快速提升,实现了从本科教学型大学向教学科研并重型大学的转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人事管理体制等领域的改革走在全国前列。目前,学校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实力雄厚、在国内外具有良好声誉和重要影响力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深圳大学现有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38981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28373人、硕士研究生9939人、博士研究生407人、留学生262人,成人教育学生24484人。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涵盖哲学、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历史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学校设有24个教学学院,100个本科专业,两所直属附属医院。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15个;有省级重点学科15个。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博士后工作站1个。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8个;有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27个。工程学、临床医学、材料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化学、物理学、社会科学总论、环境科学/生态学进入ESI学科世界排名前1%,在中国高校扩展版ESI高被引论文排行榜中位列第55位。学校发起组建“全国地方高校UOOC联盟”,加盟高校达134所,上线课程646门,选课学校累计627所,认学分学校累计61所,累计选课人次突破141万。2019-2020学年本科生获各级各类竞赛奖724项,其中国际级108项、国家级255项、省部级361项。
学校师资队伍结构不断优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成果丰硕。现有3879人,其中专任教师2481人(教授574人、副教授693人)、技术人员582人、管理人员816人。我校博士后1576人,专职研究人员763人,访问教授113人。有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24人(含短聘10人),美国医学与生物工程院院士2人,英国皇家工程院院士1人,加拿大工程院院士2人,日本工程院院士3人,俄罗斯工程院院士1人,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1人,欧亚科学院院士3人,美国科学院、工程院、医学科学院院士2人(短聘),欧洲科学院院士2人(短聘),加拿大工程院院士2人(短聘),新加坡科学院院士1人(短聘),加拿大皇家科学院院士1人(短聘),荷兰皇家科学院院士1人(短聘),澳大利亚科学院院士1人(短聘),诺贝尔奖(生理和医学)获得者1人(短聘)。全职高层次人才队伍包含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5人,长江学者9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9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0人,万人计划5人。
学校不断深化科研体制改革,科研项目与经费增长显著。2020年,科研总经费超过16亿元;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获373项,稳居广东高校第2位,连续两年地方高校排名第1位;2020年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9项,位居全国第35位、广东高校第4位。SCI收录论文5261篇,SSCI收录论文613篇。获专利授权780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549项。学报理工版获评“2018年度中国高校百佳科技期刊”;《深圳大学学报
学校积极推进“国际化人才培养、国际化科研合作、国际化师资建设、国际文化交流”,现与境外311所高校建立联系,开展学生交换、教师研修、合作办学等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全面提升国际交流质量和层次。
当前,深圳大学积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坚持文化引领,强化创新驱动,追求内涵发展,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创新型大学,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标杆大学而努力奋斗!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近五年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两篇,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论文及科研成果奖励的界定参照学院及各学位分委会有关博士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
未满足上述全部条件者,原则上不接受其申请。
二、报考流程
报考流程分为为个人申请、资格审核及面试、复审、评审委员会评议和录取阶段。
(一)个人申请
申请前查看学院同等学力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并提前自行联系导师,导师同意接收后方可报名。导师联系方式见各学院网站或咨询各学院,咨询电话见本网站“联系方式-各学院(在职学位)”。
个人申请分两个步骤:
1. 网上报名
报名流程:登录学校报名网“服务系统”栏中的“同等学力硕博报名”,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注意“考试方式”必须选择“同等学力博士”。(特别提示:不需要网上交纳报名费)
2. 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材料说明:
部分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5)项按照《同等学力博士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1)格式要求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证书、证件、能力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
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该表见附件2,表中需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由本人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人事部门在照片上加盖公章。表中共需要三封推荐意见,其中一封为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的接收意见,另外两封为专家推荐意见(一名为本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另一名为学校非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
现场确认前应完善表中各项内容,完成所在单位及报考学院(学部)的审批手续。
(2)本人硕士学位证书及学位证书“认证报告”(本校毕业生由学校直接认证),认证办法如下:
●国内学位认证流程:登录学位网(www.chinadegrees.cn)-中国学位认证。
●境外学位学历认证需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
特别提示:学位认证周期较长(一般20个工作日以上),请提前准备。无认证报告不予录取。
(3)硕士毕业证书
(4)硕士课程成绩单
(5)身份证
(6)科研成果获奖的证书
(7)近五年公开发表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
(8)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书
特别提醒:
考生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对于在申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远取消其报考博士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二)资格审核及面试
日期:(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的招生工作方案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或组织面试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确定初步录取名单。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要求和学校校园封闭管理的实际情况,为了保证有关教师和管理人员及申请人的身体健康,参加学院组织的的资格审核及复试工作,需要进入校园时,请提前与各相关学院或者指导教师联系,办理访客入校申请手续。
(三)复审(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初步确定录取的考生,于学校规定的日期内携带上述材料(1)-(8)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校进行现场确认。(硕士成绩单提供一份原件即可)
日期:(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身份证件、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及其他材料的原件用于查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和《资格审查表》用于归入个人档案,材料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排列。
(四)评审委员会评议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并提出建议录取名单。研究生院报学校领导批示后录取。
(五)录取相关事宜
经学校批准录取后,研究生院向被录取人员邮寄《录取通知书》、《协议书》(一式两份)和《报到须知》。申请人持《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大学办理报到手续,缴纳学费以及复试费。报到及课程学习相关事宜参照随寄的《报到须知》。
三、培养方式及学费
(一)公共学位课培养方式为不脱产,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阶段性集中学习;其他课程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二)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收费标准的通知”
(四、学位授予
(一)在成绩有效期内,达到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科研成果获得我校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者,且为主要获奖者(有个人获奖证书),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进行学位申请。学校认定的省部级奖励包括:
(1)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2)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登记审批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
(http://www.nosta.gov.cn/web/detail.aspx?menuID=34&contentID=266,以各学院认定范围为准)。
(二)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博士学位属于研究生非学历教育,获得学位者只颁发博士学位证书,不颁发博士毕业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按时到校上课,否则将不予受理。
(二)在校学习期间,食宿自理。
我校将依据国家政策、办学理念及学科特点等因素综合考虑,适时调整同等学力博士招生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