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在职博士报名条件|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招生
部分学校已经停止在职博士(同等学力)项目,具体的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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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Yanbian University)坐落在享有“教育之乡”美誉的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首府延吉市,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吉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同支持建设大学。
学校始建于1949年,是中国共产党较早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的高校之一。现设有22个学院,76个本科专业;8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31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4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学校现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5个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2017年,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2,237人,其中专任教师1,37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762人,具有硕士学位的531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789人,聘请了包括金宁一、陈芬儿院士等在内的100多名国内外著名专家为我校高端人才、名誉教授、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启动了“图们江学者支持计划”,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骨干。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6,544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5,320人,本科生19,165人,专科生2,059人),来自24个国家的留学生277人。现建设有东北寒区肉牛科技创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朝鲜•韩国研究中心等48个省部级以上科研机构,积极打造图们江论坛和长白山论坛两大国际学术论坛品牌。近三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项目子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艺术基金、教育部项目、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等各类国家级、部委级项目188项;省级、厅级项目388项,国际合作项目24项;发表学术论文6,655篇,其中国际三大科技文献检索论文(SCI、EI、ISTP ) 1,293篇,SSCI、A&HCI、CSSCI期刊论文265篇;获得省级以上各类科研奖项52项,获得专利99项。
学校坚持国际化战略,与29个国家和2个地区(香港,台湾)的276所院校和科研机构或国际学术组织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稳步发展留学生教育,获得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资格。加强“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建设,成立汉语国际推广东北基地延边大学中心、在韩国忠北大学设立孔子学院。先后与俄罗斯远东大学、日本明治大学、韩国首尔大学、朝鲜金日成综合大学、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美国匹兹堡大学等世界知名高校建立了校际关系,每年交流互访的专家学者近千名。
校园占地面积367万平方米(其中,延吉校区226万平方米,珲春校区71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近88万平方米。图书馆各类纸质藏书达200多万册。美丽的校园,优良的办学条件,完备的基础设施,先进的教学楼、实验楼,整洁的学生宿舍、食堂,多功能的体育馆和活动中心,满足了教学科研和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
建校72年来,学校始终坚持多元文化融合与创新的理念,形成了加强多元文化教育、培养具有跨文化素质民族人才的鲜明办学特色。学校的发展也始终得到了党和国家的亲切关怀。周恩来总理、朱德委员长、董必武代主席等老一辈领导人以及胡耀邦、江泽民、贾庆林、张德江、俞正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曾亲临学校视察工作并题词,为学校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面向未来,延边大学将以传承民族文化、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造福人类为己任,秉承“求真、至善、融合”的校训精神,继续发扬“艰苦创业、开拓进取,传承文化、突出特色,民族团结、共教共学,广泛交流、多边合作”的优良办学传统,紧紧抓住国家“双一流”建设和吉林省“双特色”建设重大机遇,坚持人才培养核心地位,以一流学科建设为龙头,注重创新发展、质量发展、特色发展、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科学谋划学校发展蓝图,争取早日实现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的“延大梦”!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近五年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两篇,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论文及科研成果奖励的界定参照学院及各学位分委会有关博士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
未满足上述全部条件者,原则上不接受其申请。
二、报考流程
报考流程分为为个人申请、资格审核及面试、复审、评审委员会评议和录取阶段。
(一)个人申请
申请前查看学院同等学力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并提前自行联系导师,导师同意接收后方可报名。导师联系方式见各学院网站或咨询各学院,咨询电话见本网站“联系方式-各学院(在职学位)”。
个人申请分两个步骤:
1. 网上报名
报名流程:登录学校报名网“服务系统”栏中的“同等学力硕博报名”,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注意“考试方式”必须选择“同等学力博士”。(特别提示:不需要网上交纳报名费)
2. 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材料说明:
部分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5)项按照《同等学力博士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1)格式要求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证书、证件、能力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
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该表见附件2,表中需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由本人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人事部门在照片上加盖公章。表中共需要三封推荐意见,其中一封为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的接收意见,另外两封为专家推荐意见(一名为本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另一名为学校非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
现场确认前应完善表中各项内容,完成所在单位及报考学院(学部)的审批手续。
(2)本人硕士学位证书及学位证书“认证报告”(本校毕业生由学校直接认证),认证办法如下:
●国内学位认证流程:登录学位网(www.chinadegrees.cn)-中国学位认证。
●境外学位学历认证需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
特别提示:学位认证周期较长(一般20个工作日以上),请提前准备。无认证报告不予录取。
(3)硕士毕业证书
(4)硕士课程成绩单
(5)身份证
(6)科研成果获奖的证书
(7)近五年公开发表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
(8)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书
特别提醒:
考生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对于在申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远取消其报考博士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二)资格审核及面试
日期:(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的招生工作方案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或组织面试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确定初步录取名单。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要求和学校校园封闭管理的实际情况,为了保证有关教师和管理人员及申请人的身体健康,参加学院组织的的资格审核及复试工作,需要进入校园时,请提前与各相关学院或者指导教师联系,办理访客入校申请手续。
(三)复审(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初步确定录取的考生,于学校规定的日期内携带上述材料(1)-(8)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校进行现场确认。(硕士成绩单提供一份原件即可)
日期:(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身份证件、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及其他材料的原件用于查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和《资格审查表》用于归入个人档案,材料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排列。
(四)评审委员会评议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并提出建议录取名单。研究生院报学校领导批示后录取。
(五)录取相关事宜
经学校批准录取后,研究生院向被录取人员邮寄《录取通知书》、《协议书》(一式两份)和《报到须知》。申请人持《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大学办理报到手续,缴纳学费以及复试费。报到及课程学习相关事宜参照随寄的《报到须知》。
三、培养方式及学费
(一)公共学位课培养方式为不脱产,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阶段性集中学习;其他课程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二)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收费标准的通知”
(四、学位授予
(一)在成绩有效期内,达到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科研成果获得我校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者,且为主要获奖者(有个人获奖证书),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进行学位申请。学校认定的省部级奖励包括:
(1)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2)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登记审批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
(http://www.nosta.gov.cn/web/detail.aspx?menuID=34&contentID=266,以各学院认定范围为准)。
(二)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博士学位属于研究生非学历教育,获得学位者只颁发博士学位证书,不颁发博士毕业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按时到校上课,否则将不予受理。
(二)在校学习期间,食宿自理。
我校将依据国家政策、办学理念及学科特点等因素综合考虑,适时调整同等学力博士招生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