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发布人:向博学习网 发布日期:2021-08-21 共476人浏览过

华东理工大学在职博士报名条件|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招生

部分学校已经停止在职博士(同等学力)项目,具体的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在职博士咨询电话:15157179656/同微信(备注:在职博士)周老师


华东理工大学原名华东化工学院,1952年由交通大学(上海)、震旦大学(上海)、大同大学(上海)、东吴大学(苏州)、江南大学(无锡)等校化工系合并组建而成,是新中国第一所以化工特色闻名的高等学府。1956年被定为全国首批招收研究生的学校之一,1960年起被中共中央确定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1993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华东理工大学,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行列,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研究生院,2008年获准建设“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三个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学校现有徐汇、奉贤和金山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2535亩,各类建筑总面积97万平方米,图书馆总藏书量326万册。建有分析测试中心、珠宝检测中心等国家级计量认证单位。学校已连续12次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校园)”光荣称号。在QS世界大学排名榜中,位列中国内地高校第33位;在泰晤士高等教育(THE)世界大学排名榜中,位列中国内地高校第51位;在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榜中,位列中国内地高校第50位;在ESI中国大学综合排名中,位列第30位。

学校设有16个学院,学科设置涵盖理、工、农、医、经、管、文、法、艺术、哲学、教育等11个学科门类。现有本科招生专业73个(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9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拥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10个上海市重点学科、7个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化学工程与工艺”是中国大陆高校首个通过ABET认证的专业,化学是中国大陆高校首个通过中俄联合国际理科专业认证的专业,商学院全部专业通过了国际精英商学院协会(AACSB)商科教育认证。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药理学和毒理学、农业科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化学学科进入全球前1‰。

学校现有在校全日制学生2.7万余人,其中,本科生16789人,硕士研究生8647人,博士研究生1905人。现有教职员工3100余人,其中两院院士8人,双聘院士4人,欧洲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110余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拥有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等高水平创新团队9个,一大批中青年学者崭露头角。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上海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特色专业12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上海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个。被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在QS全球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排名中,位居大陆高校第16名。建校以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了36万名毕业生,遍布海内外。校友中28人当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10人当选海外院士,一大批毕业生成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中坚和骨干。

学校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瞄准国际科学前沿,坚持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持续提升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前沿科学中心1个、基金委基础科学中心1个、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32个、省部级人文社科智库(基地)5个。取得了一大批重大创新成果,拥有各类国内外有效专利2000多项。建有国家大学科技园,是全国6所首批建立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高校之一,入选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一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的大规模产业化推广应用产生了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学校构建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体系,与包括牛津大学在内的英、美、德、法、日等国的200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瞄准国际学科发展前沿,获批10个科技部“111计划”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与国外顶尖科研资源合作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和科学联合攻关,成立了费林加诺贝尔奖科学家联合研究中心、奥利弗·哈特合同与治理研究中心。获批教育部首批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建有中法合作办学机构——国际卓越工程师学院,在英国建立全球首个科技创新孔子学院,在罗马尼亚成立首家中罗共建的“华东理工大学锡比乌中欧国际商学院”。

 今天的华东理工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立足新时代,扎根中国大地,努力建设社会主义一流大学!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近五年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两篇,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论文及科研成果奖励的界定参照学院及各学位分委会有关博士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

未满足上述全部条件者,原则上不接受其申请。

二、报考流程

报考流程分为为个人申请、资格审核及面试、复审、评审委员会评议和录取阶段。

(一)个人申请

申请前查看学院同等学力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并提前自行联系导师,导师同意接收后方可报名。导师联系方式见各学院网站或咨询各学院,咨询电话见本网站“联系方式-各学院(在职学位)”。

个人申请分两个步骤:

1. 网上报名

报名流程:登录学校报名网“服务系统”栏中的“同等学力硕博报名”,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注意“考试方式”必须选择“同等学力博士”。(特别提示:不需要网上交纳报名费)

2. 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材料说明:

部分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5)项按照《同等学力博士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1)格式要求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证书、证件、能力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

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该表见附件2,表中需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由本人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人事部门在照片上加盖公章。表中共需要三封推荐意见,其中一封为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的接收意见,另外两封为专家推荐意见(一名为本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另一名为学校非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

现场确认前应完善表中各项内容,完成所在单位及报考学院(学部)的审批手续。

(2)本人硕士学位证书及学位证书“认证报告”(本校毕业生由学校直接认证),认证办法如下:

●国内学位认证流程:登录学位网(www.chinadegrees.cn)-中国学位认证。

●境外学位学历认证需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

特别提示:学位认证周期较长(一般20个工作日以上),请提前准备。无认证报告不予录取。

(3)硕士毕业证书

(4)硕士课程成绩单

(5)身份证

(6)科研成果获奖的证书

(7)近五年公开发表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

(8)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书

特别提醒:

考生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对于在申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远取消其报考博士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二)资格审核及面试

日期:(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的招生工作方案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或组织面试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确定初步录取名单。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要求和学校校园封闭管理的实际情况,为了保证有关教师和管理人员及申请人的身体健康,参加学院组织的的资格审核及复试工作,需要进入校园时,请提前与各相关学院或者指导教师联系,办理访客入校申请手续。

(三)复审(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初步确定录取的考生,于学校规定的日期内携带上述材料(1)-(8)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校进行现场确认。(硕士成绩单提供一份原件即可)

日期:(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身份证件、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及其他材料的原件用于查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和《资格审查表》用于归入个人档案,材料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排列。

(四)评审委员会评议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并提出建议录取名单。研究生院报学校领导批示后录取。

(五)录取相关事宜

经学校批准录取后,研究生院向被录取人员邮寄《录取通知书》、《协议书》(一式两份)和《报到须知》。申请人持《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大学办理报到手续,缴纳学费以及复试费。报到及课程学习相关事宜参照随寄的《报到须知》。

三、培养方式及学费

(一)公共学位课培养方式为不脱产,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阶段性集中学习;其他课程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二)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收费标准的通知”

(四、学位授予

(一)在成绩有效期内,达到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科研成果获得我校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者,且为主要获奖者(有个人获奖证书),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进行学位申请。学校认定的省部级奖励包括:

(1)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2)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登记审批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

(http://www.nosta.gov.cn/web/detail.aspx?menuID=34&contentID=266,以各学院认定范围为准)。

(二)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博士学位属于研究生非学历教育,获得学位者只颁发博士学位证书,不颁发博士毕业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按时到校上课,否则将不予受理。

(二)在校学习期间,食宿自理。

我校将依据国家政策、办学理念及学科特点等因素综合考虑,适时调整同等学力博士招生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