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合肥工业大学金融学在职研究生报名信息|同等学力申硕
211/985/双一流名校免试录取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
报名咨询电话/微信:15157179656【周老师】
合肥工业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工信部和安徽省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工局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45年,1960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刘少奇、朱德、董必武、陈毅、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先后来校视察指导工作,邓小平同志1979年亲笔为学校题写了校名。学校2005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9年成为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
学校深怀“工业报国”之志,秉承“厚德、笃学、崇实、尚新”的校训,以“培养德才兼备,能力卓越,自觉服务国家的骨干与领军人才”为人才培养总目标,形成了“工程基础厚、工作作风实、创业能力强”的人才培养特色。学校培育践行“爱国爱校、笃学问道、团结合作、尽己奉献、追求一流”的校园文化,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学校已经成为国家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合作交流的重要基地。
学校坚持依靠教师办学,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专任教师2200余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双聘)、“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各类高层次人才100余人。
学校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人才培养效果显著。进入新世纪以来,学校共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1项,其中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9项。目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3.23万余人、硕士和博士研究生1.3万余人,拥有全国大学生“小平科技创新团队”2个,学生在“互联网+”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与“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赛事中取得包括金奖在内的一系列优异成绩,连续多年居《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本科)》各项榜单前列。学生桥牌队多次代表中国青年队参加国际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大学生艺术团多次参加“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文艺汇演。
学校现有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学校先后入选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首批试点高校、全国首批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试点单位、“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首批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
学校现有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类别;现有(联合)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和国家工程实验室各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5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示范型)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3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一室一中心”)1个。
学校坚持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国际学术前沿,大力加强需求引导型基础研究,聚焦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推进有组织科研和交叉学科研究,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重大仪器专项等项目上不断取得突破,多项成果在国家重点工程和国防工程中得到应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规模位居全国高校前列,先后获得多项国家科学技术奖、首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等重大奖项。
学校与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的五十多所世界知名大学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每年与多所国(境)外知名大学实施各类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开展合作办学、跨文化交流与实践及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学校现有来自各大洲四十多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学习。
学校在安徽省省会合肥市设有屯溪路校区、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和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在安徽省宣城市设有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校先后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和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等多个荣誉称号。
面向未来,合肥工业大学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加强内涵发展,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为建设国际知名的研究型高水平大学和一批世界一流学科而继续奋斗!
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适应新时代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具备坚实的经济学、金融学和管理学基础知识,能够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趋势,了解国内外最新动态,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开拓精神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胜任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经济管理、经济运行分析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培养方式
1、课堂集中线上+线下学习;
2、周末授课,如遇节假日顺延。
专业方向
金融专业、应用经济学专业
招生报名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注: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可申请参加课程学习;
学习年限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八年内完成两个阶段的学习。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可授予应用经济学硕士学位。
二、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完成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三、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
申请步骤
一、在每年规定时间(通常为三月份)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同力统考→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
二、联系学院同等学力申硕办(后附联系方式),获取并亲笔填写《同等学力人员修读研究生课程申请表》;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证件、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半年内免冠一寸近照两张;缴纳相关课程学习费用。
报名方式
1、索取并填写同等学力申硕班登记表;
2、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证件、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3、提交3张1寸免冠蓝底彩照;
4、缴纳相关学习费用;
颁发证书
1、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学院发课程合格证明材料。
2、申请硕士学位者,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规定》要求,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每年5月份统考的经济类综合水平及外语水平(两门)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按照学校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流程,完成各项申请工作,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可授予应用经济学硕士学位。
报名咨询电话/微信:15157179656【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