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发布人:向博学习网 发布日期:2021-06-02 共85人浏览过

2021年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在职研究生报名信息|同等学力申硕

211/985/双一流名校免试录取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

报名咨询电话/微信:15157179656【周老师】

上海财经大学源于1917年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创办的商科,著名社会活动家、爱国民主人士杨杏佛任商科主任。1921年,随着以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为基础建设国立东南大学计划的实施,商科扩充改组并迁址上海,成立国立东南大学分设上海商科大学,这是中国教育史上最早的商科大学,著名教育家郭秉文任校长,著名经济学家马寅初任教务主任。

1932年独立建校,定名为国立上海商学院,时为国内唯一的国立商科类本科高校。1950年,学校更名为上海财政经济学院。著名经济学家孙冶方和姚耐先后任院长。1985年,学校更名为上海财经大学。2000年,学校由财政部划归教育部领导。2012年,教育部、财政部、上海市政府签署共建上海财经大学协议。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翻开了向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目标奋进的新篇章。

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和努力奋斗,上海财经大学已成为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法、文、理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重点大学。学校占地812.9亩,共有三个校区,主校区位于国定路777号。现有各类在校生20470人,从学生分类看,全日制本科生8066人,硕士生6509人,博士生1335人,留学生501人。有专职教师1001人,正高级234人,副高级358人。

砥砺奋进,薪火相传,上财人铭记厚德博学、经济匡时之校训,坚持“扎根中国、放眼世界、立德树人、追求卓越”的人才培养理念,励精图治,奋发进取,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输送了数以万计的财经管理和相关专业人才。学校正在为成为建设成为财经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而努力!

【校训】

厚德博学 经济匡时

【愿景】

基于卓越的研究和教学,努力建设成为财经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

【使命】

立德树人,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和民族精神,富有创造力、决断力及组织力的卓越财经人才。

探索真理,促进知识创造和知识传播。

匡时济民,参与公共服务,引领社会发展。

传承文化,推动人类文明进步。

【理念】

面向社会、求真务实、立德树人、经世济国。

【战略】

坚持现代化战略。以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为核心,不断提升教育观念、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管理和教育设施的现代化水平。

坚持国际化战略。以国际化建设为路径,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坚持信息化战略。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持续提升信息管理和信息服务水平,实现知识管理和知识共享。



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适应新时代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具备坚实的经济学、金融学和管理学基础知识,能够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趋势,了解国内外最新动态,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开拓精神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胜任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经济管理、经济运行分析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培养方式

1、课堂集中线上+线下学习;

2、周末授课,如遇节假日顺延。

专业方向

金融专业、应用经济学专业

招生报名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注: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可申请参加课程学习;

学习年限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八年内完成两个阶段的学习。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可授予应用经济学硕士学位。

二、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完成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三、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


申请步骤

一、在每年规定时间(通常为三月份)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同力统考→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

二、联系学院同等学力申硕办(后附联系方式),获取并亲笔填写《同等学力人员修读研究生课程申请表》;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证件、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半年内免冠一寸近照两张;缴纳相关课程学习费用。

报名方式

1、索取并填写同等学力申硕班登记表;

2、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证件、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3、提交3张1寸免冠蓝底彩照;

4、缴纳相关学习费用;

颁发证书

1、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学院发课程合格证明材料。

2、申请硕士学位者,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规定》要求,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每年5月份统考的经济类综合水平及外语水平(两门)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按照学校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流程,完成各项申请工作,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可授予应用经济学硕士学位。


报名咨询电话/微信:15157179656【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