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在职博士报名条件|DBA工商管理博士
部分学校已经停止在职博士(同等学力)项目,具体的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国内在职博士(申请审核录取)咨询电话:15157179656/同微信(备注:在职博士)周老师
在职博士招生专业:工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学
华南理工大学(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简称“华工”,位于广州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是教育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A类)、“211工程”、“985工程”,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为建筑老八校、卓越大学联盟、中俄工科大学联盟、中欧工程教育平台、粤港澳大湾区物流与供应链创新联盟、中英大学工程教育与研究联盟成员,全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以工见长,理工结合,管、经、文、法、医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原名华南工学院,最早可溯源至1918年成立的广东省立第一甲种工业学校,正式组建于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期,是以中山大学工学院、华南联合大学理工学院、岭南大学理工学院工科系及专业、广东工业专科学校为基础,调入湖南大学、武昌中华大学、武汉交通学院、南昌大学、广西大学等五所院校部分工科系及专业组建而成,为新中国四大工学院之一;1960年成为全国重点大学;1988年更名为华南理工大学。
据2020年6月学校官网显示,校园分为三个校区,五山校区位于天河区石牌高校区;大学城校区位于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内;广州国际校区位于番禺区创新城。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近五年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两篇,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论文及科研成果奖励的界定参照学院及各学位分委会有关博士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
未满足上述全部条件者,原则上不接受其申请。
二、报考流程
报考流程分为为个人申请、资格审核及面试、复审、评审委员会评议和录取阶段。
(一)个人申请
申请前查看学院同等学力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并提前自行联系导师,导师同意接收后方可报名。导师联系方式见各学院网站或咨询各学院,咨询电话见本网站“联系方式-各学院(在职学位)”。
个人申请分两个步骤:
1. 网上报名
报名流程:登录学校报名网“服务系统”栏中的“同等学力硕博报名”,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注意“考试方式”必须选择“同等学力博士”。(特别提示:不需要网上交纳报名费)
2. 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材料说明:
部分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5)项按照《同等学力博士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1)格式要求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证书、证件、能力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
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该表见附件2,表中需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由本人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人事部门在照片上加盖公章。表中共需要三封推荐意见,其中一封为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的接收意见,另外两封为专家推荐意见(一名为本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另一名为学校非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
现场确认前应完善表中各项内容,完成所在单位及报考学院(学部)的审批手续。
(2)本人硕士学位证书及学位证书“认证报告”(本校毕业生由学校直接认证),认证办法如下:
●国内学位认证流程:登录学位网(www.chinadegrees.cn)-中国学位认证。
●境外学位学历认证需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
特别提示:学位认证周期较长(一般20个工作日以上),请提前准备。无认证报告不予录取。
(3)硕士毕业证书
(4)硕士课程成绩单
(5)身份证
(6)科研成果获奖的证书
(7)近五年公开发表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
(8)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书
特别提醒:
考生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对于在申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远取消其报考博士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二)资格审核及面试
日期:(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的招生工作方案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或组织面试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确定初步录取名单。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要求和学校校园封闭管理的实际情况,为了保证有关教师和管理人员及申请人的身体健康,参加学院组织的的资格审核及复试工作,需要进入校园时,请提前与各相关学院或者指导教师联系,办理访客入校申请手续。
(三)复审(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初步确定录取的考生,于学校规定的日期内携带上述材料(1)-(8)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校进行现场确认。(硕士成绩单提供一份原件即可)
日期:(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身份证件、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及其他材料的原件用于查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和《资格审查表》用于归入个人档案,材料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排列。
(四)评审委员会评议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并提出建议录取名单。研究生院报学校领导批示后录取。
(五)录取相关事宜
经学校批准录取后,研究生院向被录取人员邮寄《录取通知书》、《协议书》(一式两份)和《报到须知》。申请人持《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大学办理报到手续,缴纳学费以及复试费。报到及课程学习相关事宜参照随寄的《报到须知》。
三、培养方式及学费
(一)公共学位课培养方式为不脱产,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阶段性集中学习;其他课程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二)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收费标准的通知”
(四、学位授予
(一)在成绩有效期内,达到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科研成果获得我校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者,且为主要获奖者(有个人获奖证书),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进行学位申请。学校认定的省部级奖励包括:
(1)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2)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登记审批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
(http://www.nosta.gov.cn/web/detail.aspx?menuID=34&contentID=266,以各学院认定范围为准)。
(二)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博士学位属于研究生非学历教育,获得学位者只颁发博士学位证书,不颁发博士毕业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按时到校上课,否则将不予受理。
(二)在校学习期间,食宿自理。
我校将依据国家政策、办学理念及学科特点等因素综合考虑,适时调整同等学力博士招生办法。